【瑞学与中哲】圣经的教导是心性之学
圣经的教导是心性之学
——兼论瑞学的对应学说
【提要】圣经单从字面意义来看,内容不符合常识、前后文矛盾的地方很多。因为停留在字面意义,所以翻译圣经时为了保证通顺阅读,会更改原文的排列顺序,甚至添加和删减文字。圣经的神圣之处并不在于字面意义,揭开文字,内中应该有更深的意义,也应当与文字有合乎规律的关联(以经解经原则、相对固定原则、字意相关原则)。瑞登堡提出对应学说,认为圣经字义对应心灵或精神世界的事物,圣经教导的核心并非自然界的创造,也不是政治、经济、道德和伦理,而在于心灵的更新和再造,是彻底的心性之学。
【关键词】心性之学,心性论,对应学说,圣经,瑞登堡。
一
仅看文字,圣经全书不符合常识,前后文矛盾。执着于字面意义,会造成误会,引发争端,甚至是迷信、愚昧和战争的源头。笔者整理出一部分经文,单从字面意义看与常识不符,或者前后文矛盾。
《创世记》第一章,上帝先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并把光暗分开了,称光为“昼”,称暗为“夜”(3-5节)。然后再说:天上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并要发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于是造了两个大光,大的管昼,小的管夜,又造众星(14-18节)。在太阳(大的光体)被造之前,先有了光和昼夜。这明显违背常识。
上帝照着自己的形像和样式所造的第一人亚当,他的配偶与蛇居然对话,蛇居然说出人类的话语,还知道上帝,且有能力欺骗亚当和夏娃(创世记1:26,2:19,3:1-6)。这明显违背常识。
亚当夏娃是最早的人类,生了该隐和亚伯,该隐杀死亚伯后,该隐受罚;该隐向上帝诉苦说:“我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凡遇邮包我的必杀我。”(创世记4:1-14)。除了亚当和夏娃,还有该隐自己,地上还有谁呢?就字面理解肯定有问题。
从亚当到闪(创世记第5章),从闪到亚伯兰(后改名亚伯拉罕)(创世记第11章),从亚伯拉罕到耶稣出生的公元年间(马太福音第1章),统计下来的人类历史六千多年。这与现代科学知识相违背。
上帝说,人见他的面不能存活(出埃及记33:10);雅各(后改名以色列)却说:“我面对面见了上帝,我的性命仍得保全”(创世记32:30)。前后矛盾。
一时说上帝后悔(创世纪6:5-7,出埃及记32:12, 14, 阿摩司书7:3,6;约拿书3:9, 4:2);一时说上帝不后悔(民数记23:19, 撒母耳记上15:29,以西结书24:14)。
上帝察罚罪愆,从父亲到儿子、到三四代(民数记14:18);父亲不可因儿子的缘故而被处死,儿女也不可因父亲的缘故而被处死,各人只要各因自己的罪而被处死(申命记24:16)。前面说追究子女的罪,后面说不追究,到底追究不追究?
再看几例新约经文:
耶稣说:“你们不要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23:8-10)。有哪个基督徒在地上不称自己的父亲为父呢?
耶稣说说:“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上帝的国是你们的”(路加福音6:20)。有钱人与上帝的国无份,还是上帝的国向穷人倾斜呢?
耶稣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7)另一处却说:“总要按公平判定。”(约翰福音7:24,这里的“判定”与前面的“论断”原文是同一个词κρίνω)。到底能判断不是不能判断?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若是你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马太福音5:28)这样的做法明显不对吧?
篇幅有限,不能一一列出。上述引文旨在说明单单看圣经的字面意思,要么与常识不符,要么让人费解,再就是前后矛盾,错漏百出。由此可以肯定,圣经之圣,绝不在字面意义。早在教父时期,教父哲学最伟大的代表奥里根(Origenes,约185-254年),作为基督教第一位系统的神哲学家坚持《圣经》就字面看来并不是一部具有严格体系性的著作,其间包含着各种不近情理的或者自相矛盾的东西。因此,纯粹从字面上理解和解释《圣经》已经无法行通。
因为对圣经的理解停留在文字意义上,在翻译圣经时,人们在意的只是表达出字面的意义,为了读起来通顺,忽略了文字的排列顺序,添加或删减了一些字,以为这样做并不违背文字表达的意义。例如,《约翰福音》第一章第一节中,原文的“θεός ήν ό λόγος”,直译的话,应该是“上帝是言语”,英译应该是“God was the Word”,中文译本将“λόγος”意译为“道”,并改变顺序,译成“道是上帝”。“上帝是道”与“道是上帝”在他们看来,不影响字面的理解,改变顺序的原因或许是为了读起来通顺吧,要不就是为了支持三位一体中第二个位格道成肉身的教义。至于添加或删减原文,同一福音第八章二十四节中,原文的“έάν γάρ μή πιστεύσητε ότι έγώ είμι”,直译应该是“因为若你们不信我是”,和合本译作“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吕振中版译作“因为你们若不信我永在”。“我是”与“我是基督”相比,后者更通顺嘛。类似的更改文字顺序,添加或删减文字的地方举不胜举;篇幅受限,不一一列举。原文可以更改吗,允许添加与删减吗?《马太福音》中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5:18)《启示录》中说:”若有人在这预言上加添什么,上帝必将写在这书的灾祸加他身上。”(22:18)
因为对圣经的理解停留在字面意义上,,又因对圣经文本的翻译各不相同,所以对原文相同的同一本圣经,同一段文字,同一句话,甚至同一个词语或文字,可以解读出不同的意思,千差万别,甚至彼此对立。各家都说圣经至上,信仰以圣经为准,并提出所谓的“唯独圣经”,其实都只是停留在唯独圣经的字面意义理解上,并且唯独自家解释的文字意义是正确的。基督宗教的分裂,包括天主教与东正教,基督新教与天主教,基督新教内部的分裂,都是因为对同一本圣经的不同理解产生的。
综上所述,圣经单从字面意义来看,内容不符合常识、前后文矛盾的地方很多。正因为理解圣经时停留在字面意义,所以翻译圣经时为了保证阅读的通顺,更改原文的排列顺序,甚至添加和删减文字。
二
由上可知,圣经之圣,不能仅凭字面意义,那么字意或字义之中是否另有内在意义或精意呢?这需要通过对圣经文本的分析,尝试挖掘其中的精意来论证。就文字本身而言,圣经的希伯来文是个符号,写在纸张、布帛、羊皮或刻写在石头和金属上,本身是属物质或自然的东西。这种自然性就好比一个人的肉体部分,是碳、氢、氧诸元素的合成。除了自然部分的肉体,人还有思维、情感、意愿等精神性的一面,也可以说还有心灵或灵魂。人之为人,我们不能说只在于人的身体,而忽略他的精神或灵魂;甚至可以说,一个人是怎样的人,关健在于他的精神,伟大的人,无私的人,崇高的人,是指他的精神伟大、无私和崇高。
圣经,可以说是上帝的话语或言语,由上帝直接说出的,以及透过摩西、以赛亚、耶利米等神言人说出的话语。“太初有道”与“道成肉身”的“道”原文其实是“λόγος”,拉丁化为logos,原义就是话语或言语。福音书中,主耶稣直接说:“我的话就是生命。”难道所说的话语,或定下来的文字,就是生命?在同一节经文中,耶稣说给予生命的是πνεύμα,肉体无济于事;πνεύμα一词,音译为pneuma,普纽玛,这个词有风、气息、灵、精神等意思,与“肉体”连用时,表达非物质层面,即精神。紧接着他说:“我对你们说的话就是πνεύμα,就是生命”。显然,话语中有πνεύμα(精神),这才是生命。在福音书中,耶稣还说,他用比喻说话,若不用比喻,就不对他们说什么。正因为圣经是上帝的话语,要么是上帝自己说的话,要么是透过摩西等人说话,摩西、以赛亚等人因此还被称为נָבִיא(直译就是“发言人”,中译本意译为“先知”,吕振中版照原文译作“神言人”)。摩西从西乃山上带下两块石版,上面刻写着上帝的诫命,后来被放在约柜中,成为以色列圣殿的中心,是以色列教会至高信仰。在新约中,耶稣也不断重复遵守诫命的重要性。这些内容,经文直说它们是“十句话”,和合本意译成“十诫”,原文其实是דִּבֶּר(话语,言语)。上述内容,笔者从以经解经的角度,来说明圣经是话语,这些话语的重要与神圣性不在于文字表面,而在于内在于文字的精神或精意。
用自然的文字来表达精神的意义,魏晋时期王弼提出言、象、意的关系也可用来说明文字与内在意义的关系。他在《周易略例·明象》中说:“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这里的言、象、意分别指的是卦辞、卦象和卦意。言,是语言文字;象,是文字所表现的形式或形相,是达到目的的途径;意,是最终要领会的旨意,是目的。他提出“得意在忘象”和“得象在忘言。”(同上)他认为,“得意”是终极追求,为本为目的;言、象是工具,为末为途径。如同为了逮住兔子,“蹄”可舍,为了捕到鱼,“筌”可弃一样,为了“得意”,言、象可忘。即所谓“得象而忘言”,“得意而忘象”(同上)。同理,圣经的文字是工具,内在于文字中的精意才是目的。
圣经的文字之中有更内在的精意,但字意与精意的关系不能随意,应当有一定的规则可循,否则各人照自己的意思随意解释,就无法判断了。历史上,提出灵意解经或寓意解经的神学人士并不少见,但众说纷纷纭,无法达成共识。笔者总结出三个原则:以经解经原则,相对固定原则,字意相关原则,精意连贯原则。
以经解经原则。就是用圣经解释圣经,圣经的解读不应该偏离整本圣经的主题或中心思想,不违背圣经的一贯性和一体性。某个词语的内在意义或精意在某处经文中所表现的,应该能在其它地方找出相同或类似的表达,或者说,起码要在同一个范畴内。圣经书卷的选取,它们的排列顺序,每一书卷作为整个的一部分或一个系列的环节,都有一定的意义,不会随意决定。整本圣经讲述上帝对人类灵魂的拯救,这个主线不能变。一段经文在此处表达的内在意义,应该可以用其它不止一处的经文来佐证、呼应、印证或补充说明。当我们说“耶路撒冷”这个地名代表教会时,应当在圣经多处有相同或类似的意义。以经解经是一个基本原则,也是判断内在意义是否可取的首要原则。
相对固定原则。一个词语的内在意义或精意应该是相对固定的,起码要在同一个范畴之内。例如,当我们说“火”的内在意义应该与“爱”相关,不同的“火”表达不同的爱,那么在圣经中所有的“火”应当象征与“爱”相关的意义。天堂的“火”与地狱的“火”可以表达不同性质的爱,但不能脱离这个范畴。如果某人说,此处经文中的“火”象征爱,彼处的“火”象征智慧,另一个的“火”象征权力,那就是私意解读,牵强附会了。
字意相关原则。文字的内在意义要与文字的字意有一定的关系,即字意与精意有关。用中国传统用语“仁者爱山,智者爱水”为例,仁与山、智与水不能毫无关系,随便搭配在一起。前文所说的“火”,因为火发出热,让人温暖,人的爱与热或温暖有关,被爱充满时表现的温暖,激动时脸面发热,所以“火”与“爱”相关。这样还能推测,“太阳”应该也与“爱”相关,因为太阳如同火,发光发热。如果字意与精意没有关系,就容易随意发挥,偏离方向。
精意连贯原则。一段经文所象征的精意,应该与上下文连贯,是同一个主题的表达,是整体的一个部分。就字面意义而言,很多内容的前后顺序是不对的,有时还莫明奇妙地插入一些不相干的内容;但从内在的精意来看,意义是连贯的,没有不相干的内容,都是必不可少的。正如前文所说的创世时先有光后有太阳,蛇与夏娃说话并能欺骗亚当夏娃,字面意义上的不合理与矛盾,于内在的精意看来,其实是连贯一致,完美契合的。
这样说来,字意与精意之间应该有规则可循,自然性的字意与精神性的精意应当存在着某种关系,这样的规则严格要求圣经文字书写的笔画,词语和句子的排列顺序不可改变,“一点一画都不落空”、不可“加添什么”或“删去什么”是有原因的。十八世纪,瑞典科学家、哲学家和神学家以马内利·瑞登堡提出“对应学说”,尝试来说明自然与精神,字意与精意的对应关系。
三
在介绍瑞典堡的对应学说之前,有必要介绍一下他的成就与影响。日本佛教学者铃木大拙(Suzuki Teitaro Daisetz)翻译过瑞登堡四本著作,并写了《北方的佛》一书来介绍瑞登堡及其学说,在书中声称他对瑞登堡的兴趣取决于一个简单的事实:瑞登堡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是“时髦的”,引起了亨利·柏格森、叶芝、威廉·詹姆斯和许多其他杰出的思想家和作家的注意。瑞登堡十一岁进乌普萨拉大学,学习语言学、数学、采矿和自然哲学(第14页)。在科学家方面表现出色,在采矿、数学、工程、晶体学,天文学等方面,他不仅仅是重申前人的理论。甚至在解剖学、心理学、哲学等领域,他提出的观点也挑战了同时代人的观点,他也预见到了我们这个时代的许多理论。今天,各个领域的杰出学者都认可他的贡献(第22页)。铃木大拙所说的“各个领域的杰出学者”有哪些呢?篇幅有限,笔者在此列出名单,脚注中简短介绍,不致影响本文的主题。受瑞登堡著作影响的有巴尔扎克、爱默生、荣格、老亨利·詹姆斯……。瑞登堡一生著述丰厚,美国Swedenborg Foundation所出版发行的标准版本,逾三十卷,最长的一卷达754页,最短的也有293页,多数超过500页,平均每卷超过二十五万字。瑞登堡的学术生涯分两阶段,四十五岁以前致力于自然科学和哲学的研究;四十五岁到八十四岁,致力于自然界之上的另一个世界的研究。利用对应(correspondence)的知识将自然与精神(或物性与灵性)的关系以及运作原理娓娓道来,建立了一个全新的神哲学体系,是一个包括全新的本体论、认识论、逻辑学、目的论、创世学说、宇宙起源说、流注与接收学说、对应学说、心理学等庞大的体系,后人称之为“瑞登堡主义”(Swedenborgianism),简称“瑞学”。康德当时购买了瑞登堡一套八本的巨著Arcana Coelestia并认真阅读,后来学者们已经注意到瑞登堡对康德自己的形而上学的影响。瑞登堡著作对谢林和叔本华的影响也开始被人们关注。海伦·凯勒从十六岁开始便以瑞登堡主主者自居,并写了一本著作《我黑暗中的光明》来介绍她的信仰历程与瑞学的关系。前言中介绍约翰·赫慈先生送给海伦的首部盲文著作是瑞登堡的《天堂与地狱》。海伦后来写道:“我翻开这部大作,在前言部分,我的手指触到一位盲妇因瑞登堡著作中的美妙真理而喜得光明的故事。”
对应学说是瑞学中一个极具创新理念的学说,将自然世界和心灵世界以一种特别的关系(他称之为correspondentia)结合一体,并将这种关系应用到圣经字意与精意的关系中。拉丁语的correspondentia可译为英语的correspondence,它表示一种关系,二者之间一一对应的关联,就像两个集合的函数关系,一个集合中的数值通过某种函数关系映射另一个集合中的对象。因此,对应学说,也可以说成映射学说,它体现的是一种关系,两个集合就好比自然世界(the natural world)与心灵世界(the spiritual world)。这种对应/映射关系还可理解为象征(symbolics)或代表(representations)。瑞登堡认为,上古时期(大约公元前二千年以前)的人掌握这方面的知识,还说这种学问在当时是“知识的知识”(scientia scientiarum),那时的文字作品都以这种方式写成,人们知道各种动物,植物,山川河流等事物所对应的意义。这种知识在当时的亚洲以及埃及盛行,埃及的象形文字就是以这种方式书写的,上古时期的神话莫非如此(同上)。他说,上古时期的人们对文字本身并无兴趣,当他们看文字时,关注的是文字所代表或象征的内在意义。圣经全部以这种对应的关系写成,里面的人名、地名和事件,都代表或象征着特定的意义。摩西五经中颁布给以色列人遵守的律法,让他们举行的各种献祭仪式,建造会幕的材料和尺寸要求,都有着特别的意义。
今人为何缺乏这种对应的知识?为何透过圣经的文字看不出所对应的内在意义呢?瑞登堡说,今时之人已不知“对应”为何物,最主要的原因是人们因着利己之私欲与对尘世之物欲而自行远离天堂。人若爱自己与爱尘世超过其它一切,就会只关心世俗之事,因为这些事取悦他们外在的感官,满足他们的喜好。对于吸引内在感官、满足心灵的精神之物,他们漠不关心,声称它们过于高深,难以领会。旧约中领受上帝话语并记录和传承下来的希伯亚人便是如此,对这些文字的内在意义毫不知情。随着时间的推移,敬拜中的对应关系被利用,变成偶像崇拜,直至沦为巫术,对应的学问逐渐消除,在以色列和犹太民族中彻底丧失,以致灭绝。该民族的敬拜实际上都由纯粹的对应构成,不过该民族的百姓本身并不明白任何对应所象征的意义。举个例子,旧约圣经中不断告诉他们,未来的弥赛亚降临,拯救他们。因此,这个民族渴望弥赛亚降临,但他们理解的弥赛亚,乃是像大王那样的领袖,来地上做王,救他们脱离罗马的辖制,让以色列成为蒙福的大国。他们读“犹大的伯利恒啊,将来有一位君王要从你那里出来,牧养我以色列民”时,只会从字面意义来理解,却不晓得圣经话语的内在意义,弥赛亚(或基督)是世人心灵的救主,要做他们心灵的王,来拯救的是人心,让人心可以脱离罪恶,走上追求良善的光明大道。 这种对应的知识倒是在东方一些民族中保留了一些,例如来参拜基督出生的东方三博士,“在东方看见他(基督)的星,特来拜他。”还说“他们看见小孩子同他母亲马利亚,就伏拜那小孩子,揭开宝盒,拿黄金、乳香、没药为礼物献给他。”他们知道“星”、“黄金”、“乳香”和“没药”所对应的意义,这是从古遗传下来的对应知识。
四
圣经完全由对应构成,以文字来对应(或象征和代表)精神的或灵性的事物,有更深更内在的意义。现在,我们还可以更进一步说明,这些内在的意义其实都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心性,其实是心性之学。
心性之学,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儒家追求成圣成贤,内圣外王,从“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的十六字心传,到“尽心知性知天”,再到“四心四端”,以至宋明理学的“性即理”和“心即理”。道家崇神仙之道,以自然无为之心,寻逍境境界,从外丹转向内丹,就是以精、气、神为“圣胎”,重生飞升。佛家求成佛菩萨,明心见性,即心即佛。总而言之,追求心性的更新和提升,进入更高的心灵境界。
圣经之道,被希腊化和罗马化后,经中世纪发展到当代,对圣经的理解以“历史-方法”解经为主流,“文字就是文字”,不提倡文字内在的精意。这就导致将圣经的教导变成纯粹的人格神崇拜,将灵魂得救理解“唯信称义”,不知道文字只是载体或容器,内在的精意才是实质,而且焦点在于人心的改造、更新,以致重生。正如圣经中这句话所说:“我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的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
从整体上看,圣经的旧约和新约是一体的,一脉相承的,讲的都是心灵的更新,或者说,上帝如何在我们内心里建立他的教会和他的国。在这个层面上,如果再往深挖掘,就是预言基督降世以及他如何战胜一切试探(包括终极的十字架的试探),最终战胜地狱,与父合一。无论是我们每个的心性也好,还是更深层次讲基督的心性也罢,反正整本圣经都是讲心灵的改造、更新和重生,是彻底的心性之学。《创世记》的开头并不讲宇宙的创造,人类第一人的被造,而是讲人的心智(包括意志和理智)的更新,如何从“非人”到成为一个“人”;雅各带领以色列人下埃及,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出埃及记》中所讲述的,并非聚焦于这个历史事件,而是指一个人的心如何从经验知识到理性提升,再由理性到灵性的突破,这条道路是坎坷的,“出埃及”、“过红海”、“经旷野”、“过约旦河”、“进迦南”都是以文字为载体来讲灵性的经历。摩西五经中一次次的战争,有输有赢,对手众多,甚至出现灭对方全族,连妇人孩童都不放过的场面,还有以色列支派间动辄几万死伤的内斗,这些也不是为了讲战争,不是为了表现上帝对以色列民族的宠爱,这些事其实发生在我们的内心,是讲述一个人在重生过程中经历的各样试探,如果依靠信仰来战胜试探。“亚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赫人、比利洗人、非利士人、希未人……”并不是指这些人,而是这些名字所象征或代表的人心内的恶与伪,是一个人在心灵更新或重生过程中面对并需要对付的。
笔者以创世记第一章的六日造人具体为例。看看瑞登堡解释的六日其实也是人的心灵或灵魂改造的六个阶段。(篇幅原因,圣经创世记第一章请读者自行查阅。)
六日或六个时间段,即人的重生(过程)中有这么多个连续的阶段,其情形大体如下:
第一个阶段是早先的状态,是从孩童直到开始重生之前并被称为“混沌、空虚、黑暗”的状态。首先运行的是主的慈悲,即“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当属于主的事物和属于世人之自我的事物被区别开来的时候,是第二阶段。属于主的,在圣经中被称为“余剩”,在此尤指自幼所学的信仰知识;在进入该阶段之前,这些(“余剩”)藏而不显。如今罕见有人在不经历考验、灾祸和痛苦——这些使世人属肉体和属世界的东西、因而属于自我的东西消停下来,好像死掉——的情况下进入该阶段。这样,属于世人外在的,从那些属于他内在的,被分开;于内在之中的是“余剩”,由主隐藏直到当下这个阶段。第三个阶段处于忏悔的状态;在此状态下,人出于他的内在,言语忠诚虔敬,行出一些善事,看似义行,但并无生机,因为他以为这些善出于自己;(这些善)被称为“柔嫩的草本”,接着“结种子的草本”,后来“结果子的树木”。当他被爱感动并被信仰光照时,是第四个阶段。之前诚然言语敬虔并行出善事,却是出于试探和困苦的状况,而非出于信仰与仁爱;因此信仰与仁爱如今在他的内在人被点燃,称作“两个发光体”。言谈出于信,从而在真和善上坚定,是第五个阶段;此时从他而出的便有了生机,称作“海里的鱼和空中的鸟”。出于信并由此出于爱,言真并行善,这是第六个阶段。于是由他而出的,被称为“活物”和“兽”。于是,他那时开始行事同时出于信并出于爱,因此成为属灵的人,被称为“形像”。信仰的知识和仁义的行为让他属灵的生活快乐并维持这样的生活,这些(知识和行为)被称为他的“食物”;肉体和感官的东西则让他属自然的生活快乐并维持这样的生活;由此引发争战,直等被爱统治而成为属天人。
不仅是这一章如此,圣经中的全部内容都是在讲人的心灵,或者说,从心灵的角度来讲解人的心灵应当如何被改造,以至重生,成为一个新人。
总结
圣经是心性之学,并不是文字表面意义那么简单。一个如何从秩序颠倒的状态恢复到神性的秩序,成为一个接收爱与智慧的器皿,从而成一个新人。这样的教导,与中国文化中的心性之学不谋而合,可以从一个全新的角度与立场,或者通过一个全新的平台,来更新人的心灵,达到儒释道各家所追求的人生境界。
儒家十六字心传,孟子心性,宋明心性论,道家内丹,释家心性,甚至伊斯兰教的苏菲主义,无一不是追求心灵或灵魂的更新。圣经的教导是心性之学,可以与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相结合,融入中国文化,找出心性之学中属于真和善的东西。同时,追求心性改变,这样的学习目标可以化解各家在教义上的纷争,有共同的平台和目标,本着和合不同,有差别合一的美好愿景,同心同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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